《兽药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
《兽药经营许可证》办证程序
2009-02-16 00:00  点击:4009
[摘要]一、开办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向企业所在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在市工商局注册、面向全市从事兽药批发业务的大型兽药经营企业,其《兽药经营许可证》由市畜牧局核发。开办兽药经营企业,必须按下列

一、开办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向企业所在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取得《兽药经营许可证》。在市工商局注册、面向全市从事兽药批发业务的大型兽药经营企业,其《兽药经营许可证》由市畜牧局核发。

开办兽药经营企业,必须按下列规定和程序申请办理《兽药经营许可证》:

(一)申请开办兽药经营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向企业所在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一式三份,A4打印):


1、开办申请。
2、拟开办的兽药经营企业位置图、营业场所设计图、仓库设计图。
3、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4、兽药经营人员的简历表(包括姓名、年龄、职务、职称、学历、所学专业、拟从事的工作)及资格证书复印件。
5、兽药储存和运输设施、设备目录。
6、与兽药经营有关的规章制度。
7、所提交资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及守法经营的保证书。

(二)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开办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对申请单位或个人提交的全部材料进行审核。

(三)初审同意后,发给申请单位或个人《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或个人按要求逐项填写后,交回发表单位。

(四)各县市区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自收到《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的1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务院《兽药管理条例》和本办法的规定要求,对申请单位或个所具备的条件进行验收,合格的,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同时,向烟台市畜牧局报送一套完整材料,进行备案。

二、申请开办兽药经营企业的单位或个人,持《兽药经营许可证》向当地工商行政和管理机关申请登记,经批准后领取《营业执照》。

三、兽药经营企业的《兽药经营许可证》在发证机关的辖区内有效。

四、《兽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自批准之日算起。许可证期满后需申领新证的,兽药经营企业必须在期满前三个月内,持原证重新申请。重新申请的程序与申请的程序相同。

学招网成立于2013年,是一家专门为实体店开店投资者提供开店技巧和开店经验的营销干货学习平台.为正在开店的人提供开店经验、开店技巧、开店工具,为准备开店的人提供开店项目等信息.如想了解更多关于实体店开店方面的信息,可以搜索微信公众号:学招网 即可及时收到信息。
推荐商品
最新商品
最热商品

首页

VIP

评论